5.1 集合与元素
- 集合、元素:通常用大写英文字母
表示集合,用小写英文字母 表示元素,元素和集合的属于关系是集合论的一个基本关系。- 集合中元素无次序
- 集合中元素不考虑重复出现
- 如果对象 a 在集合 A 中,则称 a 是A 的元素,或者 a 属于 A,记为
,否则记为 。 - 表示方法:枚举法、抽象法
- 常用集合:自然数集
、整数集 、有理数集 、实数集 、复数集 、素数集 - 抽象原则:
- 任给一个性质
,确定唯一一个集合 ,满足该性质的对象都在 中,不满足该性质的对象都不在 中,也就是说集合 是由使 为真的所有元素 构成的集合,也就是集合 是由具有性质 的所有对象构成的整体。即 - 即假设
为给定一元素,则 为真的充要条件是 ,则 为假的充要条件是 ,
- 任给一个性质
5.2 集合间的相等和包含关系
- 外延公理:设
为任意两集合,当且仅当 两集合都含有相同的元素时,称 和 相等,记为 。 - 子集:若集合
的元素都是集合 的元素,则称 是 的子集,也称 包含于 ,或者 包含 ,记为 或 。 - 真子集:若
且 ,则称 是 的真子集,也称 真包含于 ,或者 真包含 ,记为 或 。 - 定理5.1:设 A 和 B 是两个集合,则
当且仅当 且 。 - 推论:对于任意集合
, 。 - 定理5.2:设 A , B, C 是集合,若
且 ,则 。 - 全集:如果所讨论的集合都是集合
的子集,则称 为全集, , 为任意谓词。 - 空集: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,记为
。如= , 为 实 数 - 定理5.3:空集
是任意集合 的子集 - 定理5.4:空集
是唯一的
- 定理5.3:空集
- 单元集、n元集、有穷集、无穷集
- 单元集:含有一个元素的集合
- n元集:含有
各元素的集合 - 有穷集:由有限个元素构成的集合
- 无穷集:由无限个元素构成的集合
5.3 幂集
- 幂集:由集合
的所有子集组成的集合称为 的幂集,记为 ,即 ,或者 。- 空集的幂集仅含有元素
,即 - 单元集A的幂集为
- 对于任意集合
,,
- 空集的幂集仅含有元素
- 基数和幂集的基数
- 有穷集
的元素个数称为 的基数,记为 。 - 定理5.5:
- 有穷集
- 幂集的性质
5.4 集合的运算
1 简单计算
- 交集、并集、差集
和 的交集 , 和 的并集 , 和 的差集,也称为 关于 的相对补集,
- 聚合/集合族:如果集合
中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,则称 为集合的聚合,或者集合族 - 若集合
和 没有公共元素,即 ,则称 和 是不相交的 - 设
是一个集合的聚合,如果 中任何两个不同的元素都是不相交的,则称该聚合为不相交的聚合,不相交聚合的元素互称为互不相交的元素 - 补集:
的补集 ,对任意的集合 ,若 ,则 - 对称差集:
和 的对称差集
2 集合恒等式
- 集合恒等式
- 集合代数满足对偶定理:在不含
和 的恒等式中,将 和 互换, 和 互换,得到的仍然是恒等式 - 将不含
和 的命题逻辑等值式中的 换为 , 换为 , 换为 , 换为 , 换为 , 换为 , 换为 ,就得到集合恒等式
- 集合代数满足对偶定理:在不含
集合恒等式 A=B的证明方法
-
法1:使用集合相等的定义,证明:对于任意
, -
法2:证明
且 -
法3:利用已知集合恒等式进行等式推演
-
例
-
定理5.9:设
是全集 的子集。 当且仅当 和
-
-
例
-
3 广义并、广义交
-
广义并、广义交
- 广义并:
的所有元素的并集
若 ,则 至少是 的某个元素的元素 - 广义交:若
, 的所有元素的交集
若 ,则 必须是 的每个元素的元素
有时将集合族的元素表示为带角标的集合,如
,称 为角标集。这里角标集 可以是空集,有穷集,也可以是无穷集。
也将 记为 ,将 记为 - 广义并:
5.5 有穷集的计数原理
- 设
和 是两个不相交的有穷集,即 ,则 - 包含排斥原理:若
和 是有穷集,则- 推论:若
是有穷集,则
- 推广:设
是有限集合,其基数分别为 ,则
- 推论:若
5.6 集合的归纳定义法
集合归纳定义的三个组成部分
- 基础语句:直接规定某些对象是该集合的元素。这保证了所定义的集合是非空的,同时也规定了构造集合的原子元素。
- 归纳语句:规定由已知元素得到新元素的办法。
- 极限语句:限定集合的范围,规定了哪些对象不是该集合的元素,保证了定义的集合是唯一的
极限语句常省略不写
非负偶数集 E 可归纳定义如下:
基础语句 0\in E,
归纳语句 若 n \in E, 则 n + 2 \in E 。
字母表
-
字母表(符号集):符号的有穷非空集合称为字母表,通常用
表示,称 中元素为符号或字母 -
上的字或串:在 上的字或串是一个有限长的字符串,其中每一个字符都是 字母表中的元素。 -
长度:
上字 x 中含有的符号个数称为 x 的长度,记为 | x |。 -
空串:长度为 0 的字称为空串,记为
。显然对任一字母表 , 都是 上的字符串。 -
连接:字母表
上的字 x 和 y 的连接是将 y 接在 x 后面得到的字,记为 xy 。
连接运算满足结合律,即 。
连接运算不满足交换律,如设 , ,则 ,而 , 。
对于任意字x, -
所有
上字的集合 可归纳定义如下:
-
所有
上非空字的集合 可归纳定义如下:
显然, -
设
, ,则串 定义如下: , 。
-
称
的子集为 上的语言 -
上的语言 A 和 B 的乘积
乘积运算满足结合律
乘积运算不满足交换律 -
定义5.20 设
, , 定义如下: , 。
是语言A本身n次乘积的结果。
-
定理5.13
-
定理5.14:设
, m 和 n 是自然数。- 若
,则 。
-
设A是
的子集,则 ,即= 是 自 然 数 ,集合= = 称为星闭包或简称闭包- 集合
定义为: ,集合= = 称为A的正闭包
-
定理5.15
5.7 有序偶和笛卡儿乘积
- 设 n > 2,n 重序偶定义为
- 集合 A 和 B 的笛卡儿乘积
定义为: 。 - 对于任意有穷集合 A 和 B ,
- 笛卡尔积的性质


















